要由 “用人管人”向“用制度管人”進行轉變。
公司目前有績效考核但是只是總體的科室通用考核以及員工績效考核。
仍然需要細化考核制度,細化到每個部門都有各自的考核體系。
這樣就能讓獎罰都有據可依,才能使公司的各種獎罰更具說服力。
因此企管部重點應是細化考核體系,當然這需要全公司相關部門的配合才能完成。